广州增城完善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机制

2021-04-19 10:55:23    来源:观点地产

近日,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布《增城区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具体情况如何,让我们一起往下看看!

广州增城完善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机制

据了解,《细则》提到要优化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要优化图斑有效性复核、简化拆旧复垦审核、优化土规和城规调整、优化土壤场地环境调查流程,以及优化招商选企挂牌时间。

其中,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引入合作意向企业和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公告时间由不少于45天调整为不少于30天。

《细则》还提出要完善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机制,强化基础数据调查管理、建立旧村全面改造融资地块评估区片价制度、明确前期费用计入改造成本标准、强化产业导入、政府性房源同步建设、明确留用地纳入旧村改造原则、明确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要求、明确实施方案具体重点表决内容。

其中,增城全区按照重点功能片区、土地价值等要素将全区划分为三个圈层,原则上产业用房总面积每个圈层分别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5%、15%、10%。

《细则》亦表示,要加快旧村改造项目拆迁和建设,要建立“分解审批、同步签约、批复后置”的模式、优先安置区和公建配套建设、结合重点项目拆迁建设、允许融资面积先行销售。

其中,实施方案批复生效和复建安置房、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先行启动建设后,融资区可同步建设。改造实施主体同意融资区预售款纳入监管用于复建安置区建设,且复建安置和公建配套区建设进度快于融资区的,允许融资区部分融资商品房先行预售。

《细则》还称,将推进旧厂连片成片改造,复核旧厂项目图斑有效性、推进重点区域旧厂房成片连片改造、配置政府性保障性房源、明确旧厂房改造负面清单。

其中,工业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旧厂房用地,改造后用途不符合工业产业区块管理规定的,不得实施改造。不符合最新标图建库条件的旧厂房用地不得纳入协议出让范围。已认定为闲置土地但未处置或未按照处置方案处置仍涉嫌闲置的,不得适用城市更新政策。

《细则》同时提出,要探索城市更新难点解决路径,强化政府前期主导、试点旧村改造“储改结合”、探索政府主导的旧城改造模式,以及实施容积率异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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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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